《乡土中国》


《乡土中国》,费孝通著

注:读书笔记仅做记录,可读性较差。

一本好书能启发思考,而且是仁者见仁,智者见智,其中每一个重要的观点都能在娓娓道来之间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,毫无意外,费孝通先生的这本社会学经典做到了。

一种思想是否值得认可,时间会给出最好的答案,费孝通先生在提出本书的观点还是上世纪40年代,难以想象,80年后的今天,书中的观点迄今各处流传。

书中提到的差序格局被很多人奉为书中精髓,其实除了差序格局,书中还用了大量篇幅描述礼治与法治,除此以外,对家族,对权力,对政治都进行了独到的论述,这些都是乡土中国留下来的宝贵财富。

随着社会的发展,今天的中国日新月异,再加上现代化的影响,如今有时候我们不能用纯粹的乡土角度去看待中国,但是乡土社会相对较慢的社会继替,对今天的我们快速的社会变迁仍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。

本书重点论述了社会,但是对个体人的描述相对较少,这也是费老自我认识中认为的见社会不见人的瑕疵,但这不影响我们用乡土去认识中国的古代、今天和未来。


◆ 乡土本色

个人觉得这是对中国乡土社会和西方社会比较非常真实的对比写照,乡土本色依托村落,维系平衡依赖礼俗。

用Tönnies的话说:前者是Gemeinschaft,后者是Gesellschaft;用Durkheim的话说:前者是“有机的团结”,后者是“机械的团结”。用我们自己的话说,前者是礼俗社会,后者是法理社会。


◆ 文字下乡

前面对“愚”的描述太精彩了,愚是对个人的评论,但很多时候,不知道某个东西,不会某个操作,不是愚,只是知识不及,这是学习和社会环境导致的差异,绝对的愚人非常少,看待任何人,都不能完全从自己的角度去以偏概全。

这样看来,乡村工作的朋友们说乡下人愚,显然不是指他们智力不及人,而是说他们知识不及人了。


◆ 再论文字下乡

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护着的共同经验。有时候当我们具体说文化是什么时,经常难以说清楚,可它的确就是存在的。个体离不开团队、社会的文化,而且文化需要靠学习,不能靠本能。

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。


这里有点能理解为什么叫“文字下乡”了,难道乡下就没有文字吗,费孝通老先生的观点认为,还真是这样,文字出现的本意是让更多的人了解传世的经验,是一种沟通的媒介。而当大家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,前人每一步都会留下一个脚印,后人跟着脚印走就好,何必需要语言。只是现在虽在社会复杂程度的增加和信息迭代的加快,经验传递需要更高效的传递媒介。

这样说,中国如果是乡土社会,怎么会有文字的呢?我的回答是中国社会从基层上看去是乡土性,中国的文字并不是在基层上发生。最早的文字就是庙堂性的,一直到目前还不是我们乡下人的东西。


◆ 差序格局

中国人对家的内涵要丰富很多,不管是家里人,一家人,还是自家人,不同的词,都有家,但是表达的意义明显不同。我们对家的定义是一种关系,一种别于同事、同学等其他社会关系的关系。结合这个关系,就是作者提出来的差序格局,在不同唯独上激起的一层层涟漪。反观西方,他们对home的定义就要单调很多。

为什么我们这个最基本的社会单位的名词会这样不清不楚呢?在我看来却表示了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,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,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。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。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。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。


都说中国是礼仪之邦,这种礼来源于亘古的文化,现在有时候看来攀交情、走关系有失公平,不过中国以前很多时候都是一个礼制国家,这种文化甚至是促成中国大一统的重要力量。随着现在社会发展加快,很多礼法变化较滞后,所以现在开始了丰富的法治,不过两者同样重要。

在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都得给父母膳食费的西洋社会里,大家承认团体的界限。在团体里的有一定的资格。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这个团体。在他们不是人情冷热的问题,而是权利问题。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,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、讲交情。


君子求诸己,小人求诸人。似乎是小学就会的句子,随着时间的流逝,对这句话的感触也越来越深。费老这里用差序格局解释,又有了点新的味道,如此来看,论语中的: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穷则独善其身,达则兼济天下。等等这些都是在描述我们应该怎样运营我们的差序格局,有意思。

孔子的道德系统里绝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,“君子求诸己,小人求诸人”。


◆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

从小开始背论语,不过好像一直没有真正理解论语表达的意思,又或是只知其意不知其义。反正从这里看以前是没有真正理解仁,这里还让我对礼治有了一些新的理解,为什么中国古代礼治多于法治,根源在于乡土,古代中国建立于农耕群落,开始于私人社会,维系这种私人关系更需要情,而非法。这个西方的团体格局差异太大了。

孔子有不少次数说“不够说是仁”,但是当他积极地说明仁字是什么时,他却退到了“克己复礼为仁”, “恭宽信敏惠”这一套私人间的道德要素了。他说:“能行五者于天下为仁矣。——恭则不侮,宽则得众,信则人任焉,敏则有功,惠则足以使人。”


◆ 家族

家庭的大小取决于关系的复杂程度,一对父母养育了七八个孩子,他们的关系只有两种(夫妻,父母子女),而对于公婆儿媳的家庭,关系就要复杂很多,要不也不会有中国诟病已久的婆媳关系了,越复杂的关系维系成本也就越高。

我们普通所谓大家庭和小家庭的差别决不是在大小上,不是在这社群所包括的人数上,而是在结构上。一个有十多个孩子的家并不构成“大家庭”的条件,一个只有公婆儿媳四个人的家却不能称之为“小家庭”。在数目上说,前者比后者为多,但在结构上说,后者却比前者为复杂,两者所用的原则不同。


◆ 男女有别

其实这种对比来看,亲情才是永无止尽的探险,爱情、友情都可以停留在某一个了解程度上,而费老这里说的恋爱是无止境的投入,可能是已经把恋爱放入了亲情的范畴,因为只有到了亲情,才能到达不可停止的程度。

把浮士德式的两性恋爱看成是进入生育关系的手段是不对的。恋爱是一项探险,是对未知的摸索。这和友谊不同,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,恋爱却是不停止的,是追求。


◆ 礼治秩序

这里对礼和法的的描述堪称经典。礼和法都是一种行为规范,一种判定某一行为对与不对的准则,这也是礼治和法治分别在东西方盛行的原因,不同之处在于是什么维持着这种准则。中国起源于农耕,部落,族群,这种带有传统的乡土性沉淀下来了极具地域特色的礼仪准则。

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。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,对是合式的意思。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,本和法律无异,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。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。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。“国家”是指政治的权力,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,部落也是政治权力。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。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。


◆ 无讼

在还没有官衙的早期社会,当发生纠纷的时候,是部族长老门一起评判是非对错,在那时,长老们的经验就是准则,在相对封闭的部族环境下,这种传承是可行的。一是准则稳定,长期不易变化,经验导向可解决大部分问题;二是准则可控,没有其他部族的参与,自己部族的长老即可判决,一旦有其他部族参与,单个人与人之间的是非对错很可能会演变成部族之间的权力对抗。在团体越来越大的时候,第三方公正处就出现了,衙门应运而生。

但是在乡土社会的礼治秩序中做人,如果不知道“礼”,就成了撒野,没有规矩,简直是个道德问题,不是个好人。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,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,而不是折狱。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,那必然是因为有人破坏了传统的规矩。


◆ 长老统治

孩子碰着的不是一个为他方便而设下的世界,而是一个为成人们方便所布置下的园地。很多父母美其名曰是为孩子将来考虑,动不动就用类似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米都多来宣告自己的权威。其实大可不必,如果是很多年前相对封闭的部落社会,成年人沉淀下来的经验的确会对孩童的成长有指导意义,不过今天,快速变化的社会中,孩童们对环境的变化或许比成年人更加敏感,用开放的态度去接纳,不只是对孩童,也是对所有人。

从表面上看,“一个孩子在一小时中所受到的干涉,一定会超过成年人一年中所受社会指摘的次数。在最专制的君王手下做老百姓,也不会比一个孩子在最疼他的父母手下过日子为难过”(同上注)。


◆ 名实的分离

这个说法很巧妙,什么是安定,当社会变迁可以被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的时候,就是安定。社会肯定会一直变迁,只是这种变迁的速度有快有慢,社会平滑的过渡发展才会有安定,如果出现跳跃式的发展注定会有更多的不确定性,也会带来不安定的风险,费老在这里用社会继替这个标准来度量平滑的过程,巧妙又高级。

乡土社会,当它的社会结构能答复人们生活的需要时,是一个最容易安定的社会,因之它也是个很少“领袖”和“英雄”的社会。所谓安定是相对的,指变得很慢。如果我单说“很慢”,这话句并不很明朗,一定要说出慢到什么程度。其实孔子已回答过这问题,他的答案是“三年无改于父之道”。换一句话来说,社会变迁可以吸收在社会继替之中的时候,我们可以称这社会是安定的。


再去看孔子的三年无改于父之道,真的是很让人佩服,三年无改,社会继替的感觉就出来了,这种对平滑变化的度量甚至更加清晰,虽然今天社会的变化更快,已不是三年不改就可以囊括的,不过在当时的环境下,这真的非常了不起。

乡土社会环境固定,在父死三年之后才改变他的道的速率中,社会变迁也不致引起人事的冲突。在人事范围中,长老保持他们的权力,子弟们在无违的标准中接受传统的统治。在这里不发生“反对”,长老权力也不容忍反对。


◆ 从欲望到需要

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,就是人们的欲望之与生存的的表现,这样看来,乡土社会的关系比今天会稍简单一些。在乡土社会中人可以靠欲望去行事,但在现代社会中欲望并不能作为人们行为的指导,于是产生“需要”,因之有了“计划”。而这些需要,计划,让人们不再那么“单纯”的想要。从这个角度看,经济学中的理性人假设,并不是人们理性,而且因为欲望占据了上风,看起来心无旁骛,更多行为更加符合经济学规律,实则比非理性人假设更加不理性。

亚当·斯密说“冥冥中那只看不见的手”会安排个社会秩序给每个为自己打算的人们去好好生活的。

完 ~


文章作者: Bool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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